量刑意见中酒驾是怎么处理的?


酒驾在法律上的判定和处理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知道酒驾和醉驾是不同的概念。简单来说,酒驾一般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 - 80mg/100ml;醉驾则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20 - 80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要是再犯,那就会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重,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达到醉驾标准(80mg/100ml及以上),那就不只是行政处罚这么简单了,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要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量刑时,还有一些具体的标准和情形。比如说立案标准,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 150毫克/100毫升,一般会视情况判断;要是达到150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 ,通常会立案 。不过,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血液酒精含量< 150毫克/100毫升 ,且是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车,或者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车等,在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下,可不立、撤案、不诉、无罪。 另外,还有免罚标准、缓刑标准等。血液酒精含量≦180毫克/100毫升,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驾驶的动机和目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行驶时间、速度、距离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或者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参考4种从宽情形,一般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10种不适用缓刑情形时,可能会免罚。缓刑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180毫克/100毫升等,不具有10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且需满足刑法72条规定 。罚金标准方面,起刑点一般不低于1000元至2000元,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1000元至5000元,非营运醉驾当前各地上限一般为2万元 。 总之,酒驾的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和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