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海南房产证延期该怎么办理?

我在海南买了房,可房产证的办理却遇到了延期的情况,心里特别着急。之前购房合同里约定的时间早就过了,我担心这会影响到我房子的各种权益。我想知道具体该通过哪些途径、准备哪些材料来办理海南房产证的延期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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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海南,若遇到房产证延期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办理方法: 首先,若未能按约取得产权证书超过购房协议规定年限,可向相关房产管理机构提出投诉。提交申诉时要附带购买合同、付款收据及房屋测量图等证据。比如,你在购房协议约定时间一年后仍未拿到产证,就可以向所在地房管部门投诉,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如果认为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并且经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同样须携带购房合同、付款收据、房屋测量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从土地使用权期限角度来看,对于商业用途住宅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其到期以后将自动延续。在内部认购程序结束后,买卖双方应于一个月内共同携同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证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具有法律效应的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在此环节中,除了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和户口簿)外,还需递交包含《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内的相关文书。待买卖双方接到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件、户籍文件及印章等相关资料,完成手续费、契税以及印花税的支付后即可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在完成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有责任在三个月内携带由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卖契,前往所属地区的房地土管理局进行产权登记申请。经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与核实,成功通过审查的消费者方能领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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