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人损害的案件该如何处理?
我家附近有个工厂在进行高度危险作业,结果作业过程中导致我受了伤。我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找工厂索赔吗?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案件是如何规定处理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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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人们尽管以极其谨慎的态度进行管理和操作,但仍难以完全控制危险的发生,极有可能对周围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作业。比如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 当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他人损害时,在法律处理上有明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只要是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他人损害,作业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不考虑其是否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受害人不需要证明作业人有过错,只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且损害是由该高度危险作业导致的就可以。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受害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包括能证明自己受到损害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伤残鉴定报告等;还有证明损害是由高度危险作业导致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照片、视频,相关证人的证言等。收集好证据后,受害人可以先尝试与作业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时,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法院会审查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一旦法院认定作业人应当承担责任,就会依法判决作业人给予受害人相应的赔偿。所以,遇到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情况,受害人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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