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交警找不到人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肇事逃逸且交警一时找不到人的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可供参考。 首先,在民事赔偿方面。即便肇事逃逸者未被找到,受害人也能通过一些途径保障自身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若交强险不足以弥补损失,且符合条件的,还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 其次,从刑事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持续进行侦查追捕。在这个过程中,交警会利用各种侦查手段,比如调取监控、走访证人等,全力寻找逃逸者。 再者,在后续处理上。受害人要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尽可能提供更多关于肇事车辆和逃逸者的线索,例如车辆的颜色、型号、车牌号码的部分信息、逃逸者的外貌特征等。同时,要妥善保存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像事故现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索赔过程中至关重要。 另外,如果在长时间寻找后仍然无法确定逃逸者身份,受害人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由相关的可能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在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受害人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