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前几天去医院看病,治疗过程中感觉医生操作可能存在问题,怀疑发生了医院事故。我完全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找医院理论,还是要收集什么证据?想了解一下处理医院事故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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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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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事故一般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遭遇医院事故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就医院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处理医院事故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同时,要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总之,患者在面对医院事故时,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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