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单多久会作废?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给开了交通事故单。但之后因为一些事就把这单子给忘了,也没去处理。现在突然想起来,不知道这交通事故单会不会作废,想了解下它多久会作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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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单本身通常不会作废,但与它相关的处理事项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后,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对于当事人而言,涉及到赔偿等后续处理问题。如果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赔偿,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自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若涉及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虽然交通事故单本身不存在作废一说,但为了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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