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陈俊杰与义马鑫麒麟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我就是陈俊杰,和义马鑫麒麟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签了,钱也付了,但对方却迟迟不交房,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纠纷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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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
  •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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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概念和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陈俊杰与义马鑫麒麟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可能面临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是一种双务合同,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案例中,陈俊杰作为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价款,而义马鑫麒麟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出卖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交付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义马鑫麒麟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迟迟不交房,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陈俊杰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陈俊杰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 第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如果该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交房,陈俊杰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该公司能够履行但拒绝履行,陈俊杰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为该公司的违约行为给陈俊杰造成了损失,比如陈俊杰为了等待交房而额外支付的租房费用等,陈俊杰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这些损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三,解除合同。如果该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房屋已经被抵押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影响陈俊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陈俊杰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该公司应当返还陈俊杰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处理这种纠纷时,陈俊杰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陈俊杰可以先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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