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超过三年该如何处理?


遗产分割超过三年仍然是可以起诉的。首先来说说诉讼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呢,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虽然遗产分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可能已过,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即使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仍然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义务人此时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比如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一般会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要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诉讼时效就可能会重新开始计算或者延长。像继承人在这三年之内曾经向其他继承人主张过继承的权利,就可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无法行使权利,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 另外,遗产分配纠纷可以先尝试与所有继承人协商分配的时间进行分配。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携带起诉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遗产分割超过三年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简单说,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有理由不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