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指派在外单位工作受伤应如何处理?


当遇到受指派在外单位工作受伤的情况,处理方式涉及多个法律层面和流程,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受指派到外单位工作时,这属于因工外出的情形,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符合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 接下来是认定工伤的具体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对于责任主体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即指派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因为职工是与指派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在职工发生工伤时承担相应责任。不过,如果外单位在此次事故中有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待遇等。医疗康复待遇涵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还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伤残待遇。 总之,受指派在外单位工作受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主张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