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发生争议该怎么处理?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出现争议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是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还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协商解决保险合同争议正是这些原则的体现。比如,投保人发现保险条款理解与保险公司有偏差,双方可以坐下来,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友好地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 其次是调解。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例如消费者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都可以提供调解服务。这种方式借助第三方的力量,相对公正客观。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调解这一途径,但在实践中,这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解决方式。调解成功后,双方按照达成的调解协议执行。 再次是仲裁。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的程序、规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仲裁条款,当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根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优点是程序相对简便、高效,且具有保密性。 最后是诉讼。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提供了程序保障。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是一种较为正式和严肃的解决方式,其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