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结婚时买的保单该如何处理?


在离婚时,对于结婚时购买的保单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像车险、家庭财产险等。 对于财产保险,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离婚时,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来说,对于财产保险可以采取退保分割现金价值的方式。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离婚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扣除相关费用后,得到的现金价值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对于人身保险,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的具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在离婚时,也可以参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在婚姻期间,一方为另一方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且保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如果双方离婚,对于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进行分割。一种方式是由持有保单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另一种方式是经过协商,变更投保人,由另一方继续持有保单并缴纳后续保费。 如果是为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通常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一般不会进行分割。因为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法院一般会尊重这种赠与的意愿。 另外,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保单,且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纳保费,那么这份保单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了部分保费,对于婚后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总之,在离婚处理结婚时买的保单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根据保单的具体情况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