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该如何处理?


当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时,有一套明确的处理流程。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一步,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沟通,医院和患者就事故的原因、责任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协议书,按照协议解决纠纷。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认定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要根据事故等级、情节等给予患者相应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有详细规定。 若患者对鉴定结果不服,或者双方对赔偿等问题仍存在争议,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