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刑事拘留有什么特点?
我被刑事拘留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受到刑事处罚了。我想了解一下,刑事拘留到底算不算刑事处罚啊?另外,刑事拘留有啥特点呢?这些情况对我接下来的生活和事情处理会有很大影响,希望能搞清楚。
展开


首先要明确,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两者的区别以及刑事拘留的特点。 从定义上来说,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两者性质不同。刑事处罚是一种最终的制裁结果,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而刑事拘留是一种保障性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它本身不具有惩罚性。例如,在一些案件侦查初期,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刑事拘留,但最终经过调查和审判,可能会被认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施主体特定。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 二是具有紧急性。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 三是临时性。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如果超过期限,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总之,刑事拘留和刑事处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和特点。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