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要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需要证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当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首先可以考虑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比较直接的解决方式,患者可以向医院提出自己的诉求,如要求赔偿损失、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等。医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就可以得到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的重要依据。 若鉴定结果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而双方仍无法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害事实以及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此外,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还享有一些权利。例如,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这有助于患者获取关键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患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