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侵犯肖像权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精神病人侵犯肖像权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照片、画像等肖像有控制权,别人不能随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对于精神病人侵犯肖像权的处理,由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他们也可能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当精神病人侵犯肖像权时,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如果肖像权受到侵害,肖像权人可以先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比如停止使用肖像、删除相关的肖像资料等。同时,还可以要求监护人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因肖像权被侵犯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肖像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肖像被使用的证据、造成损失的证据等,以便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