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在处理轻伤交通事故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确保现场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要马上开启危险警示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闪灯,并且在车辆后方合适的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这一步非常重要,就好比给后续处理工作搭建了一个安全的舞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这里虽然说的是故障,但事故处理时同样适用安全警示的要求。 接着,救助伤者。如果有人受轻伤,要第一时间查看伤者的情况,必要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者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丝毫的耽搁。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及时的救助可能会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之后,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同时,也要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他们报案。交警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认定,这是后续处理赔偿等问题的关键依据。而通知保险公司是为了后续的理赔工作能顺利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保险公司则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然后,配合交警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勘查、询问等工作,当事人要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能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这有助于交警准确地判断事故责任。如果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最后,进行赔偿协商。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