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离婚了钱财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结婚一年多,现在打算离婚,对财产问题有点迷茫。不知道我们这一年多来的工资、存款,还有结婚时买的一些东西,到底该怎么分。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情况,钱财具体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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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离婚时,钱财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得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些财产只属于一方,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先协议处理 。要是能达成一致,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方面付出较多,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予以照顾;要是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上也会倾向无过错方。 另外,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离婚时钱财处理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公平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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