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钱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订婚了,期间给了对方不少钱,包括彩礼和一些日常花费。现在我俩关系不太好,可能要分开。我就想知道这些订婚后给出去的钱该怎么处理,是能要回来还是就没办法了,想了解下法律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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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婚后,涉及到钱的处理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是彩礼,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意味着,若订婚给了彩礼但没登记结婚,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比如,甲给乙家送了10万彩礼用于订婚,但之后两人分手且没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甲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乙返还这10万彩礼的。其次,对于订婚后双方在日常交往中的花费,如果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小额赠与,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赠送的礼物、红包等,通常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这种赠与是基于双方的感情表达,是自愿且无偿给予对方的。 然而,如果是大额的金钱往来,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出资等,在双方未结婚的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返还。比如丙为了和丁结婚,出资50万帮丁付了房子首付,后来两人没结成婚,丙可以主张要求丁返还这50万。所以,订婚后钱的处理要根据钱的性质、用途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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