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不承认喝酒且交警没证据该怎么处理?
我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了点酒开车回家,第二天交警找我,说怀疑我前一晚酒驾,但我不想承认,而且他们也没当时的证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定,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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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法律认定酒驾的标准以及证据规则等方面来分析。首先,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相关规定出自《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在法律上,认定一个人酒驾或者醉驾,需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于酒驾或者醉驾的认定,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交警现场对驾驶人员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结果。如果第二天交警才找当事人,此时距离饮酒时间已经过去了较长时间,无法当场检测到当事人体内的酒精含量,又没有其他证据(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当事人前一天晚上酒驾,那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是不能认定当事人酒驾或者醉驾的。 但是,如果有其他间接证据,比如有人看到当事人前一晚饮酒后开车,或者有监控视频显示当事人饮酒后进入车辆并启动行驶等,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当事人酒驾,但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有可能认定当事人的酒驾行为。不过,这种情况下的证据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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