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标诉后商标侵权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前商标诉后商标侵权的案件时,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多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例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 如果要提起前商标诉后商标侵权的诉讼,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自己商标合法有效的证据,比如商标注册证书;证明对方侵权行为的证据,像对方使用商标的商品、宣传资料等;以及证明因对方侵权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例如销售额下降的统计数据等。 接着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商标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需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会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同时,侵权人还需要赔偿商标权人的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