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首先,得明确什么样的劳动仲裁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在“劳动仲裁”组织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然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正规劳动仲裁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要注意,如果只是通过“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但这种情况下,可以立即向有管辖范围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立案,把调解协议书置换成仲裁调解书。要是一方不履行仲裁调解书,另一方就能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一些文件材料: 1. 申请执行书:要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 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就是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协议。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公民个人申请,要出示居民身份证;要是法人申请,得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话,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如果是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 还需要到仲裁员那儿开个生效证明,证明仲裁裁决已生效,或者证明双方领取裁决的时间及提供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目的是证明已过起诉期,协议生效) 。 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大致如下:先领取《执行申请书》,填写相关信息;接着进行领号、登记;然后等待叫号,到对应立案窗口办理,提交所有材料;经过审核后,会发给《立案受理通知书》。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