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职工死亡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企退职工死亡后,家属需要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这不仅涉及到对逝者的身后事宜妥善处理,也关系到家属应享有的权益保障。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首先是死亡证明的开具。这是办理后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若职工在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由该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若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死亡且死因明确,可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或健康状况信息推断死因后,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若死因不明,则需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相关证明。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死亡证明是办理后续一系列手续的基础文件。 接着是户口注销手续。家属需要携带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这一步骤确保了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然后是社保相关手续的办理。家属需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手续。一般需要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社保卡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此外,如果逝者生前有单位,家属还应及时通知单位。单位可能会协助办理一些相关事宜,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同时,家属也可以向单位了解是否有其他相关的福利政策或补助。 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家属应注意保管好各种材料和凭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如果遇到困难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