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道路交通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在路上开车时和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对于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和对方产生了纠纷。不太清楚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道路交通责任纠纷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益和义务,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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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道路交通责任纠纷是指在道路上因车辆运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简单来说,就是车辆之间或者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就谁该负责、该赔多少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 当发生道路交通责任纠纷时,首先要确定事故责任。一般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由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责任比例,比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 关于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处理纠纷的途径上,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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