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现在对于事故责任划分我们双方有很大分歧,不知道这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怎么解决,是直接和对方协商,还是需要找交警或者走法律途径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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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指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赔偿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这是后续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那么就可以根据责任划分来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要是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当事人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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