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建设用地被征用后如何办理?

我家在农村,最近村里通知说我家那块建设用地要被征用了。我完全不知道这之后该怎么处理,要办哪些手续,走什么流程,也怕自己不懂被人坑了。想问问大家,农村建设用地被征用后该怎么办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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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征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农村建设用地被征用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办理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征地的审批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不同面积和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其征地审批机关是不同的。相关部门会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报有批准权的机关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就进入征地公告阶段。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接下来是补偿登记和签订协议阶段。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补偿的标准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最后是土地交付和实施建设阶段。在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并且补偿等事宜都落实到位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要求交付土地。之后,征收方就可以按照批准的用途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了。整个过程中,被征地的农民朋友要积极了解相关信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征地过程中的某个环节存在疑问或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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