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之后将房屋转租出去了该怎么处理?
我搬走后把房子转租给别人了,现在房东好像知道了这件事,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会不会让我承担很严重的后果?我该怎么做才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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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搬走之后转租房屋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转租”这个概念。转租就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把租赁的房屋又租给了其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在搬走之前已经获得了房东的同意进行转租,那么这种转租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依然正常履行,而新的租客如果对房屋造成了损害,你是需要向房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之后你可以根据你和新租客之间的约定,再向新租客去追偿。 要是没有得到房东的同意就擅自转租,房东就有权解除和你签订的租赁合同。一旦房东行使了解除权,你不仅要和新租客结束转租关系,还得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房东的损失等。所以,建议你尽快和房东沟通,如实告知转租的情况。如果房东能够认可转租行为,你们可以补充相关的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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