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比之前还糟糕,怀疑遇到了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该从哪里入手处理这件事,是先找医院协商,还是直接申请鉴定呢?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我心里完全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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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怀疑发生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此外,实物证据如药品、医疗器械等也要妥善保存,以便后续鉴定。
其次,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先与医院相关部门沟通,表达对医疗过程的疑问和诉求,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理性和冷静,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等。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组织调查、鉴定等工作。
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责任。患者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 论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的重要依据。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怀疑医疗事故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处理,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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