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交通亡人事故?


当发生交通亡人事故时,需要按照一系列法定步骤进行处理。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此类事故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报警和呼叫急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所以,一旦遇到交通亡人事故,要马上拨打122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这不仅是对伤者生命的尊重,也是驾驶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尽量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相关物品,避免破坏现场证据。如果现场有危险物品或可能引发其他危险的情况,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防范。 接下来,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他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绘制现场图、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以确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的结果,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般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涉及交通肇事逃逸,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确定事故责任后,就要进入赔偿环节。赔偿项目通常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当事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或赔偿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交通亡人事故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