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未明确约定该如何处理?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未明确约定时,法律对此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也就是说,当发现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时,劳动者可以主动和用人单位坐下来,就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沟通协商,重新确定明确的劳动报酬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成呢,那就适用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要是企业里有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报酬有明确约定的,那么就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来执行。 但要是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这时就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讲,就是在同一用人单位中,做同样工作的员工,不管他们的性别、年龄、民族等有什么不同,只要工作的岗位、工作内容等相同,就应该拿到一样的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有相关的劳动报酬标准规定,那么也可以参照该标准来确定劳动报酬。比如当地政府发布的关于某行业的工资指导线等,都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总之,当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时,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解决途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参照集体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等方式,来确定合理的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劳动报酬等重要内容明确清晰,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