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未交增值税且有留底税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在税务申报时,发现有未交的增值税,同时又存在留底税。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是先抵减留底税再缴纳未交增值税,还是有其他的操作方式呢?希望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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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有未交增值税且有留底税如何处理之前,先给大家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未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留抵税则是当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产生的,这部分差额可以留到以后期间继续抵扣销项税。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当存在未交增值税和留抵税时,一般可以用留抵税额抵减未交增值税。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其次,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最后,在税务申报系统中,一般也有相应的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申报模块,企业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同时,企业需要留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总之,有未交增值税且有留底税时,企业可以用留抵税额抵减未交增值税,但要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申报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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