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该怎么处理?


当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时,不同的主体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是被害人一方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这时候被害人能做的主要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在我国,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报案之后,就由公安机关来开展后续的侦查工作。 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在接到报案并决定立案后,如果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会采取一系列侦查手段。他们可以通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比如家人、朋友、同事等,了解其可能的去向。同时,公安机关还会运用技术侦查手段,例如查询犯罪嫌疑人的通讯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从中获取线索。如果经过调查,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批准逮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此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一些诉讼程序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在审判阶段,如果被告人未到案,一般是无法进行正常审判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