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但是对方不肯离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我一心想离婚,可对方却死活不肯离。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不了解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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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肯离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概念。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这是在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的一种解决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着,说说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起诉,想离婚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可以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第二步是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让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就会进入审理程序。第三步是审理,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就离不了婚了,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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