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当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很关键。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而用工单位则是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一旦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例如,小A是某劳务派遣公司派到B公司工作的员工,小A在B公司工作时受伤,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就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其次,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待遇等。例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相互配合。虽然工伤保险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对补偿办法有约定的,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