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赔偿金?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每次问都说过段时间发,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除了要回工资,还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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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要求赔偿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而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单位的错误行为,要多赔给劳动者一些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首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没有支付工资,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求赔偿金需要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程序。也就是说,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金,而是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才可以要求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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