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场地合同里涉及的场地叫标的吗?

我签了一份租赁场地的合同,不太清楚合同里所指的场地在法律上是不是叫标的。我就想知道在这种租赁场地合同里,场地是不是有‘标的’这个说法,它在合同里这样定义有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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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合同标的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合同标的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围绕着什么东西或者事情来展开双方的约定。比如在买卖合同里,标的可能就是具体要买卖的商品;在运输合同中,标的可能就是运输行为。 对于租赁场地合同而言,合同里涉及的场地是可以被称作标的的。因为这份合同中,出租方的义务是提供特定的场地给承租方使用,而承租方的义务则是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场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围绕着这个特定的场地展开的,所以这个场地就是该合同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等条款。这表明,标的是合同的基本要素之一。在租赁场地合同中明确场地为标的,能够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范围。例如,如果场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按照这些约定来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一方违反了与标的相关的约定,另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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