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的红字信息表跨月了该怎么处理?
我开了一张红字信息表,结果发现开错了,现在已经跨月了。我不清楚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影响,想问问遇到这种开错的红字信息表跨月的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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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红字信息表是企业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用到的一种税务申报表格。当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而开具红字发票之前往往要先填开红字信息表。 如果开错的红字信息表跨月了,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处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若红字信息表开错且跨月了,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销错误的红字信息表,重新填开正确的红字信息表。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错误的红字信息表、对应的蓝字发票、情况说明等,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和重新申请的手续。同时,在电子税务局也有可能可以完成相关操作,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系统提示的流程来申请撤销和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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