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专票开错了且已跨月该怎么办?
我开负数专票的时候不小心开错了,现在才发现已经跨月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要重新开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不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很担心处理不好会有麻烦,想了解下正确的解决办法。
展开


当负数专票开错且已跨月时,我们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负数专票,它其实就是红字专用发票,一般是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开具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如果是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若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所以,对于开错且跨月的负数专票,你可以先判断属于上述哪种情况,然后按照对应的流程操作即可。若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