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从主体、主观、客体以及客观四个方面来分析,具体如下: **主体要件**: 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通常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也就是说,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可能涉及非法行医,若实施了特定的节育手术行为,则可能构成此罪。如果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实施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一般不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但出于个人某种目的,如谋取经济利益等,而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非业务过失的罪过。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对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严格,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因非法行医者往往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会侵犯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所以也侵犯了公共卫生。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五人次以上的;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非法获利累计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上述相关手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