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名称预核准如何办理?


在厦门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首先要明确办理地点,可以前往厦门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可以到厦门市的各个分局进行办理 。 办理时所需材料如下: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这是用于正式提出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的文件。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本项无需提交),这里要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也就是明确这个人能帮你们做哪些事、在多长时间内有这个权限。 3. 若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需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毕竟这类名称要求比较高,需要国务院批准。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也可以在设立登记时提交) 。股东身份不同,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同,比如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 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这是为了确保特殊名称符合规定。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 。 7. 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办理流程方面: 第一步,申请人持上述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要是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在当场或者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凭借《受理通知书》到名称预核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主要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这些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的登记、核准等事项作出了全面规定,保障企业名称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唯一性。 相关概念: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就是在企业正式注册登记前,先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已有的企业名称存在冲突等情况。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全体投资人指定或委托的一个人,代表投资人去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等相关事宜,这个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事。 主体资格证明:用来证明股东等主体具有参与企业设立等相关活动的合法资格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