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滥用职权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会造成很大的损害。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认定。首先,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办事,做出了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关于认定滥用职权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主体方面,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主观方面,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行为方面,行为人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即行为人超越了自己的职务权限,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二是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即行为人虽然有一定的职权,但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职权。结果方面,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等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总之,认定滥用职权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行为和结果等多个因素。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滥用职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