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
我是一名患者家属,亲人在医院治疗时出现了意外情况,我们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罪是怎么回事,它是如何认定的,构成这个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希望能弄清楚这些来维护亲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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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指的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医生等医护人员因为疏忽大意或者不遵守规定等严重不负责的行为,给患者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从认定方面来看,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等。比如医院的外科医生、内科护士等。其次是主观方面,要求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和故意是不一样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查看患者的过敏史就用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然后是客体方面,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包括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等。比如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医疗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就属于严重违反诊疗常规的行为。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是非常严谨的,需要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务人员的责任程度等。同时,患者及其家属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机构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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