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伤如何鉴定?


故意伤害伤的鉴定是一个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过程,它能确定伤害的程度,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有着关键作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鉴定的启动。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故意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伤情鉴定。要是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就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让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然,在某些民事案件里,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 接着说说鉴定机构。进行故意伤害伤鉴定,必须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这些机构要经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和管理,具备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鉴定人员。比如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它们在法医临床鉴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再来讲讲鉴定的标准。目前我国适用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主要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把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有详细的划分。比如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部分破坏或功能障碍;轻微伤则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鉴定人员会依据这个标准,结合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病历资料、检查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最后是鉴定的流程。被鉴定人需要携带公安机关开具的委托书、本人的身份证明、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前往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会对被鉴定人进行身体检查,必要时还会借助影像学检查等手段。然后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标准,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报告。整个鉴定过程要遵循科学、公正、合法的原则。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同时,《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