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要如何认定?


行贿罪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考量因素。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行贿罪认定的要点。 首先,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不正当利益”,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比如,通过行贿让自己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获得项目招标资格,这就是典型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行贿的方式上,不仅仅局限于直接给予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也被视为行贿行为。例如,以“好处费”“辛苦费”等名义给予财物,同样可能构成行贿。 关于行贿的财物数额,也是认定行贿罪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此外,行贿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如果是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例如,被国家工作人员以威胁等方式索要财物,且自身并未因此获得不正当利益,这种情况不构成行贿罪。 综上所述,认定行贿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贿的方式、财物数额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生活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一时的不当行为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