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渎职罪,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渎职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类罪名,这类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渎职罪的认定及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例如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司法系统的法官和检察官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 主观要件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比如有的官员明知自己滥用职权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却依然为之。而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如一些官员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 ### 客体要件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国家机关实现其职能的正常工作活动。渎职行为会干扰和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影响国家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比如,某些官员的渎职行为可能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 客观要件 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这些行为必须造成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渎职罪。这里的重大损失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相关司法解释对“重大损失”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总之,认定渎职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只有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方面的要求,才能认定构成渎职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