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该如何认定?


侵占罪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犯罪行为,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如何认定侵占罪。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这些东西本不属于你,但你却想自己留下,而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还不愿意归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认定侵占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客体要件。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别人对这个财物是有合法的所有权的,而你通过非法的手段将其据为己有,侵害了他人的这种权利。比如,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保管,乙却将汽车私自卖掉,乙的行为就侵犯了甲对汽车的所有权。 二是客观要件。这里包含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要有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代为保管”是指基于委托、租赁、借用等关系,对他人财物进行保管。例如,朋友让你帮忙保管他的电脑,你却把电脑卖给了别人。“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比如,在餐厅吃饭,把手机落在餐桌上,被别人拿走不还。“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比如,在自家院子里挖到了别人埋藏的金银财宝,却不归还。另一方面,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还。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由当地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拒不交还”是指在财物所有人要求归还时,明确表示不归还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归还。 三是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这个年龄且精神正常的人,都可能构成侵占罪的主体。 四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财物不属于自己,却故意想把它变成自己的。如果是因为误解或者过失而没有及时归还财物,一般不构成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意味着只有财物所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这类案件。 总之,认定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要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妥善保管他人财物,拾得遗忘物或发现埋藏物时及时归还或上交有关部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