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我是一名职工,下班路上出了车祸,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又该怎么进行赔偿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方面的事情,想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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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路上出车祸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则需要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下班路上出车祸,且经过相关部门认定,职工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般来说,赔偿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伤残待遇,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达到了伤残等级,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还有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不同的情况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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