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

我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现在不知道这能不能算工伤。如果算工伤的话,又该怎么去申请赔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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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班途中出车祸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等。而“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等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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