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金额未达立案标准如何认定?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当挪用公款金额未达立案标准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认定。 从法律概念上通俗来讲,挪用公款罪是有一定的立案门槛的,没有达到这个门槛,就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挪用公款金额未达到上述立案标准,虽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并不意味着不会受到任何处理。从单位内部层面来看,单位通常会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涉事人员进行处分。比如警告、记过、降职等,这是单位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财务制度所采取的措施。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涉事人员是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不同等级,具体的处分程度会根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情节来确定。 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挪用公款的人员也有义务归还所挪用的款项。如果拒绝归还,被挪用公款的单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返还,并且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等。 总之,挪用公款金额未达立案标准虽不构成犯罪,但涉事人员依然可能面临单位内部处分、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等后果。这也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杜绝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