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权请求权时效是多长时间?


债权请求权时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讲,如果在诉讼时效内你没有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债权,对方一旦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无法通过法院强制对方还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债权请求权来说,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就是三年。比如你把钱借给别人,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么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从你要求对方还钱而对方拒绝履行义务时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向对方催要过欠款,或者对方承诺会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还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需要有特殊的理由,并且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 所以,当你享有债权时,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如果对债权请求权时效还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