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询价该如何认定诈骗风险?
我遇到有人进行虚假询价,说好了要购买我的商品,让我做了不少准备,可最后却没了下文。我怀疑对方在诈骗,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虚假询价的情况,是怎么认定其中存在的诈骗风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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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认定虚假询价中的诈骗风险,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诈骗。诈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最终使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在虚假询价的场景里,如果一方通过编造虚假的购买需求、支付能力等信息来诱导另一方做出行动,就可能存在诈骗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不过在虚假询价中,是否构成诈骗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断的关键在于考察虚假询价者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主观意图方面,若其一开始就没打算真正交易,只是想通过虚假询价获取利益,比如获取商业秘密、让竞争对手误判市场情况等,就有较大诈骗嫌疑。客观行为上,看是否有欺骗行为导致被询价方遭受了损失。比如,虚假询价者让被询价方投入了成本准备商品、安排物流等,但最后却不交易,导致被询价方经济受损,这就可能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在实践中,要认定诈骗风险,需要收集多方面的证据。比如双方的沟通记录,看看询价者的表述是否存在明显的欺骗内容;还有被询价方因询价产生的费用凭证等。此外,要注意诈骗的数额标准,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界定可能不同,一般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只有当损失达到一定数额,才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不构成犯罪,也可能构成民事欺诈,被询价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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